利胆片消炎利胆片区别在哪里

    添加日期:2017年10月13日 阅读:3920

    利胆片和消炎利胆片听起来似乎是一种药物,但既然药物名字不同,是不是其实这是两种药物呢?这可能是困扰很多患者的问题了,在购买药物时,面对如此相似的两个药物不知如何选择,要比较利胆片消炎利胆片的差别,就不得不看看它们的说明书内容了。

    利胆片的说明书内容:

    药品名称:利胆片

    通用名称:利胆片

    剂型:片剂(糖衣)

    主要成份: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功能主治:胆道消炎的片剂。主要功效是清热利胆,止痛消炎。用于急、慢性胆道感染、胆囊炎、胆结石。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禁忌:肝郁血虚胁痛及黄疸属寒湿蕴结阴黄者忌用;脾胃虚寒者忌用;孕妇忌用。

    注意事项:1.服药期间宜选清淡饮食,忌食辛辣油腻之品,宜戒酒。2.本品苦寒,脾虚便溏、体弱年迈者不可过量、久服。3.服药后胁肋疼痛缓解不明显,或反而加重,按之痛剧不减者,应转入外科紧急处理。4.本品主要适用于泥沙样或较小的结石,若结石较大,或出现梗阻以致药物排石无效时,应采取碎石或手术等相应治疗措施。5.方中含白芍,不宜与藜芦同用。6.方中含芒硝,不宜与三棱同用。

    消炎利胆片的说明书内容:

    药品名称:消炎利胆片

    通用名称:消炎利胆片

    剂型:片剂(糖衣、薄膜衣)

    主要成份: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利胆

    用法用量:一次6片,一日3次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9.孕妇慎用。

    利胆片消炎利胆片区别:

    由以上利胆片和消炎利胆片的说明书中可以看到,其实两者的主要成份都是相同的,功能主治也相似,从说明书中得出这两者本质上其实并没有明显的区别,可能由于生产企业的不同而存在一些制作工艺上的区别,使用注意有所不同,大家在服药时要看清楚说明书。


    责任编辑:赵帅超 WWW.1168.TV 2017-10-13 11:25:36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本文标签: 消炎利胆片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24-0324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