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诊所的看过来!中医诊所新政策来了!(附全文)

    添加日期:2017年12月5日 阅读:37876

    重磅消息来了,今日上午,国家卫计委发布了《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想开中医诊所和中西医服务诊所的人看过来!

    近日,国家卫计委陆续发布了《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但是很多人心里还是有焦虑的,要开一个中医诊所到底需要什么条件?尤其是那些想开中西医结合服务诊所的人,开展中西服务的诊所可以直接备案吗?

    这回,大家一颗纠结的心终于着地了。刚刚,国家卫计委发布了《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同时原卫生部印发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以及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试行)》废止。

    想开中医诊所和中西医服务诊所的人看过来:

    关于两个“标准”文后会附给大家,这里我们先对大家比较纠结的几个问题给予解读:

    第*:只有“纯”中医诊所执行《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实行备案制

    据印发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可知,《中医诊所基本标准》适用于备案管理的中医诊所,是举办备案中医诊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可知,实行备案制的诊所是指在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显然,只提供“纯”中医药服务的诊所才能适用于诊所备案制,其他类不可以,而完全提供中医药服务诊所建设的标准要参考新版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第二:提供中西医服务执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仍然许可制

    想开中西两法服务诊所的朋友们,注意了,提供中西医两种服务不能直接备案开诊所,仍然要走审批制流程;且以中医服务为主,但带有西医服务的诊所有一个新名称叫做——中医(综合)诊所。

    中医(综合)诊所是指以提供中医药门诊诊断和治疗为主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

    按照《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规定:《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适用于提供中西两法服务和不符合《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风险的中医(综合)诊所,是中医(综合)诊所执业必须达到的*低标准,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校验的依据。

    所以,我们需要明白一个问题,中医诊所备案制只是适合完全提供中医药服务、服务范围和医疗安全可控的诊所。

    而提供中西医服务,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中医诊所,仍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审批管理,实行审批管理的中医诊所更名为中医(综合)诊所,设置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

    第三:确定了 !只有执业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可以开诊所

    此次《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明确指出,开办中医诊所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且执业满3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健康。

    另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还至少有1名具备资质的中药技术人员。

    看过这些要求,你是想开中医诊所,还是中医(综合)诊所,自己心里也该有了定位了,至于其他详细要求,大家可看附件。

    国卫医发﹝2017﹞ 55号

    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

    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促进中医诊所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好中医诊所备案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医诊所基本标准》适用于备案管理的中医诊所,是举办备案中医诊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适用于提供中西两法服务和不符合《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风险的中医(综合)诊所,是中医(综合)诊所执业必须达到的*低标准,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校验的依据。

    二、原卫生部印发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以及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三、原卫生部印发的《民族医诊所基本标准》同时废止。民族医诊所的管理参照《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赵帅超 WWW.1168.TV 2017-12-5 10:00:52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本文标签: 中医诊所新标准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24-0324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