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药监局、工商局等9部门联合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添加日期:2017年9月8日 阅读:2268

    9月4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网信办9部门召开“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我国食品产业占GDP的15%左右,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保健食品产值超过3000亿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000多家。

    当然,也有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责意识还不强,有的为了牟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违法犯罪。其中,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比较突出,会影响到食品行业的整体形象,导致整个行业蒙受损失。

    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今年7月初,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成立全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食品安全办主任毕井泉同志亲自担任,副组长由其他8部门分管领导担任。这次整治工作是近年来参与部门*多、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的一次专项行动。

    “四个*严”落到实处

    讲话中,毕井泉强调,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要把总书记“四个*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要把*严谨的标准落到实处。有机食品不得检出农药、兽药,不能让虚假的有机认证贻误中国有机农业。**食品必须按照生产规程要求,按规定限量使用限定的化肥、农药、兽药,或者不使用化学物质。无公害食品中,允许使用的农药、兽药残留不得超标,重金属不得超标。所有工业化生产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晰准确,如实标示,不得有任何虚假标示。保健食品所标功能声称,应当有科学依据。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都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第二,要把*严格的监管落到实处。企业是产品的法律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必须保证其所用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真实;必须保证其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真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加强对市场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抽样检验,公开生产过程的检查结果,公开不合格食品、保健食品检验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风险。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广电部门要加强对广告播出单位的监督。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严格监管”的要求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总书记“党政同责”的要求。

    第三,要把*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刑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相关的规定,要依法严格落实。所有的违法处罚案件,都要按总书记的要求处罚到人,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监管信息和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是对消费者*好的保护,对生产经营者*有力的震慑,对执法者*硬的约束,对社会舆论*重要的引导,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的贡献。各地区、各部门查处案件情况,要定期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统计结果。

    第四,要把*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守土有责、失责必问。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既要查办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又要调查案件发生的原因,包括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以及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领导责任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和监督措施,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中央地方开展联动

    会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这次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4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二是治理产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三是治理利用网络、会议、电视购物、直销、电话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四是治理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孙梅君表示,在整治的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务必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成立了全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希望各地参照国家层面的模式,组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保证整治工作统筹推进、步调一致、协调联动、衔接顺畅。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希望各地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落实地方负总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将工作推进到基层。要细化实化整治方案,每个环节查什么,每项任务怎么落实,都要有周密安排。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动真格、下狠手、出重拳,确保整治行动落地有声,确保违法违规行为一整到底,防止重复反弹。

    三要强化督查考评。希望各地按照时间安排,2017年年底以前完成本地区生产经营主体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直至整改到位,有关工作将纳入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2018年6月底以前,根据投诉举报和抽检情况,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将组织对重点地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扎实、高效的地区,要给予鼓励;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赵帅超 WWW.1168.TV 2017-9-8 14:08:53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本文标签: 打击保健食品欺诈

相关新闻

  •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24-0324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